上饒法院訴訟費繳納指引
近期,省高院等部門轉發(fā)了最高法《人民法院訴訟費退付管理辦法》。根據(jù)該辦法,自2026年3月1日起,訴訟費需依照國庫集中收繳制度管理,通過非稅收入收繳系統(tǒng)全額上繳國庫,實行“收支兩條線”管理模式。立案人員在核算好案件訴訟費用后,會通知開票人員開具案件受理費、申請保全措施等項目的《江西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(電子)》,并將其與《訴訟費用繳納通知書》一同送達當事人。當事人可通過支付寶—贛服通、微信—“江西財政”微信公眾號、各代理銀行柜臺等平臺完成繳費。上訴案件則需由一審法院提供相關信息,再由中院開具繳款碼,之后通知上訴當事人進行繳款。

第一步
通過預留手機接收繳款碼

第二步

方式一
支付寶—贛服通

1. 打開支付寶搜索“贛服通”進入對應頁面,接著在搜索欄輸入“繳款碼”

2. 輸入20位繳款碼及驗證碼

3. 點擊下圖中的“確認去繳款”

方式二
微信—“江西財政”微信公眾號

1. 打開微信搜索微信公眾號“江西財政”,進入當前頁面

2. 點擊“非稅繳費”,選擇“一般性繳款碼繳費”

3. 輸入20位繳款碼及驗證碼

4. 點擊下圖中的“確認去繳款”

方式三
各代理銀行柜臺

本省共有22家支持非稅收入繳款業(yè)務的代理銀行,具體包括:郵儲銀行、工商銀行、農業(yè)銀行、中國銀行、建設銀行、交通銀行、中信銀行、光大銀行、華夏銀行、民生銀行、廣發(fā)銀行、招商銀行、興業(yè)銀行、浦發(fā)銀行、浙商銀行、北京銀行、平安銀行、江西銀行、九江銀行、贛州銀行、上饒銀行、農商銀行。
若繳款人開戶行不在上述代理銀行范圍內,需攜帶現(xiàn)金或現(xiàn)金支票等前往代理銀行辦理柜面繳款。
常見問題解答
Q
如何獲取財政電子票據(jù)?
財政電子票據(jù)由開票單位負責提供,繳款人需預留準確的手機號碼。開票單位開具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后,繳款碼會通過短信發(fā)送至預留手機。繳款人可通過上述途徑繳費,繳費成功后也能通過繳款碼查詢、下載并打印票據(jù)。若通過銀行柜臺繳費,可聯(lián)系開票單位索取票據(jù)。
Q
哪些渠道可查驗財政電子票據(jù)真?zhèn)危?/p>
繳款人可通過“財政部全國財政電子票據(jù)查驗平臺”網站、“財政票據(jù)”微信公眾號等渠道查驗。需注意的是,目前這兩個渠道暫不支持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的查驗。
Q
哪些財政電子票據(jù)可通過“財政部全國財政電子票據(jù)查驗平臺”網站、“財政票據(jù)”微信公眾號查驗真?zhèn)危?/p>
近1年內開具的財政電子票據(jù)(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除外),可通過這兩個渠道進行驗證比對。
原標題:《上饒法院訴訟費繳費指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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